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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精選新聞】從人民出發的文化主體性-文化部長首次參與民間問答

  • 2016-06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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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如何解決藝文青年工作者的低薪及非典勞動現象?

答:台灣薪資十幾年沒有成長,但在過去十幾年的GDP累計成長卻超過50%,這意味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上,社會分配相當不公平。推動文化政策最重要的,是如何讓人民能夠解放他的時間及心靈,追求文化的生活;當人民為房貸、學貸而苦時,怎麼會有餘力讀一本書、看一部電影一場表演,或是為自己創作。青年低薪化涉及整體環境問題,過去國家一直在拼經濟,但國家治理必須整體思考,在我心中最重要的三件事,減輕每個家庭的教育負擔,解決居住正義,以及規畫完善的幼托及長照機制,讓每個家庭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,有更多創意,才能讓經濟有更多發展,文化才有穩定的消費者。

目前因為整體產業生態系是非常破碎的,且就業機會沒有被充分的創造出來,低薪及非典型勞動成為很嚴重的問題,而後者也根源於非典法令的不足。政府長期處於究竟要禁止非典勞動、還是另立專法予以保障的矛盾之中。文化部所能承諾的,第一是藝文工作者基本勞動條件及權益的保障,未來會與勞動部討論相關權益的保障。第二,則是健全產業生態系的完整性,否則相關科系畢業後無法找到工作,只能以接案方式生存,薪資條件就更難改善。但目前文化部還需要更多時間,因為政府對於相關勞動型態的法令是不明的。

問:文創院即將成立,如何看待文化經濟、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的關係,以及目前文化預算向產業部分過度傾斜的狀態?此外在未來的文化補助執行上,是否會有所調整?

答:我們應告別開發至上的年代,但同時也需想像未來可能的經濟發展模式,我認為仍應持續進行產業的「文化」化,但目前的問題是當我們追求工業產品的附加價值時,卻期待透過文化部、文化預算來執行,這會稀釋掉文化資源,也混淆文化部及工業局的角色。文化經濟應以提升文化內容為振興王道,產值並非最終目標,這是我的基本態度。但若文化經濟能發展,它也可協助文化內容的傳播跟共享,如何抓住文化內涵來提升文化經濟是面對兩者發展時,最為核心的重要態度。

目前文化預算的比例的確是產業占一半,另一半則是文化藝術,其中文資又占了一大半,也讓其他領域藝術的預算相對低。未來在補助方面,我希望政府能權力下放,由中介組織進行,實踐臂距原則,也較有專業治理的可能。中介組織可以採具有公法人性質的行政法人模式,承擔一定的公共任務,但組織構成則是專業治理的團隊,可更貼近民間需求來推動。但日後也會就行政法人及財團法人兩種模式召開公聽會。此外,中介組織必須有公眾課責的制度,第一需公開透明,第二需建立社群平台,以參與式治理的方式進行。

問:目前多以談論政策工具為大方向,未來在相關細節上能否回應民間真實情況,如民間在眾多政策及法令工具下,常面臨許多枝微末節的要求,包含核銷的相關規定,或政府機關缺乏相關法源及歷史面向時,便對創新的藝文事務感到卻步?

答:文化相關事務的採購、核銷及自償率等,都有賴政府更細緻地為文化事務的特性來思考,不該用齊頭式的標準來處理。往後也會跟主計處、工程會、國發會逐個溝通,而「文化會報」將扮演很關鍵的角色。

問:「文化會報」除了政府官員外,有無可能開放民間及媒體參與?

答:初步會邀請教育部、外交部、NCC、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國發會、交通部及觀光局等十幾個部會,其他部會則會視議題邀請。此外,我認為應連結民間的文化公共論壇,邀請文化論壇的代表就各議題列席文化會報,希望未來透過支持民間常態型的公共論壇,與行政院的「文化會報」直接串聯,每年定期檢討文化政策。

問:未來若遇到中央、地方對於文化資產保存意見不同時,將如何解決?

答:這幾年的很大感觸是,為什麼老是民間在搶救文資?好像文資只屬於公民,而不是國家的。當我們進行開發時,文化應該被放在核心思考的根基。因此我認為所有的開發案都應進行「文化影響評估」,包含開發計畫範圍內有文化資產時,應在開發前便整體思考文資要如何被保存及活化。另外,當地方政府是開發者,同時也是文資保存者時,即由都發局主導開發計畫,同時文化局卻又被賦予保存文資的任務時,表示機構內部已經產生了矛盾,此時應有利益迴避的機制。《文資法》目前在這方面的權限仍不明確,我主張未來當地方政府同時擔任開發及保存角色時,需利益迴避,並由中央介入。

目前我們面臨許多的文資爭議都是這樣的情形,我希望能先從制度面著手,先把長遠計畫想得夠清楚,否則永遠只是因應個案搶救,但這仍是消極的,未來應化被動為主動,由中央及地方並行提出其保存計畫,思考要留什麼給下一代。

此外,文資不應只有物的保存,也需歷史記憶再現的並行,唯有重新召喚歷史感,大家才知道為什麼要保存,如法國的文資保存歷經數個世紀發展而來,是社會大眾對於歷史的高度重視才得以保存下來,讓它不只是物的保存,而能擴展成區段、街廓、風格、生活甚至整座村落的保存,這不只需要法令工具,也需要整體社會的高度共識。我們應匯聚大家的歷史記憶,加值運用,成為所有文化政策的根基,以及所有文化產業創造的養分。

問:現有藝術教育制度如何改善?又如何對於社會大眾進行藝術的再教育?

答:教育部的美感教育有一定的預算,希望未來文化部能與教育部通力合作。在此環節上可扮演開發教材、整備引導者,以不增加校園教師既有壓力,並用試點方式逐步擴大。青年藝術家可成為很好的引導者,學校及教師只需空出孩子的時間。

社會藝術教育的部分,可以透過孩童的文化體驗教育來帶動家長,我心中有國民參與文化的藍圖想像,也是我提出文化總體營造的原因,重新召喚公民重視我們自己的文化。除了個別政策的推動外,政府應扮演的就是帶動整體文化公民運動,不管從創作、人才晉用等,都需有文化公民運動的藍圖,國家有責任開出參與的途徑,有社會的支持,文化才能發展下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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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摘錄自今藝術